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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延安红色培训】矛盾论:事物发展的根本法则
发表时间:2025-8-11 15:17:07   |  浏览数:

引言

矛盾作为辩证法的核心概念,贯穿于自然、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各个领域。毛泽东同志在《矛盾论》中系统阐述了矛盾的普遍性、特殊性及其转化规律,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方法论指导。本文将从矛盾的基本内涵、主要类型及现实意义三个层面展开分析。

一、矛盾的哲学内涵与普遍性

定义与特征

矛盾指事物内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,具有普遍性(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)和永恒性(贯穿事物发展始终)。如《矛盾论》所言:"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。"

对立统一规律

矛盾双方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:

斗争性推动事物量变到质变(如阶级矛盾推动社会变革)

同一性维持事物相对稳定(如生态系统中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平衡)

二、矛盾的特殊性与分析方法

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

以中国近代史为例,民族矛盾(抗日)与阶级矛盾(土地革命)在不同时期的转化,印证了"抓住主要矛盾"的战略意义。

矛盾的主要方面

在科技发展中,人工智能的"效率提升"与"伦理风险"矛盾中,当前主要方面仍是技术突破,但需预判矛盾转化。

具体问题具体分析

通过比较中西抗疫策略:

中国以"动态清零"解决公共卫生主要矛盾

西方选择"群体免疫"侧重经济矛盾

三、矛盾论的当代价值

社会治理启示

共同富裕政策需平衡"发展"与"分配"矛盾

"双碳"目标体现人与自然矛盾的辩证解决

个人成长应用

职业发展中"专业深耕"与"跨界融合"的矛盾统一

人际关系中"自我实现"与"社会认同"的动态平衡

结语

《矛盾论》不仅是革命年代的斗争哲学,更是新时代破解复杂问题的思维钥匙。掌握矛盾分析法,有助于我们在百年变局中把握确定性,于混沌中见规律。